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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商务委员会职责市商务委设1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起草综合性文件;承担政务信息、对外宣传、保密、信访、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办理人大、政协议案、提案;督办重要工作事项;负责各项资产管理及委机关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管理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本委电子政务、办公自动化的维护和管理。
(二)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
研究商务领域发展趋势,围绕对外开放、区域和次区域合作、内贸流通等商务工作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协调商务领域反垄断调查,组织开展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实施及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组织企业进行反垄断申诉;组织开展产业损害调查和维护产业安全的相关工作;落实在世界贸易组织中承担的关于贸易和投资等方面的政策审议、通报、咨询义务;负责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负责机关依法行政等工作;负责统一受理行政审批申请,统一送达行政审批决定。
(三)市场秩序科
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研究拟订全市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逐步建立药品流通行业统计制度;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行业协会工作;参与组织打击商务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和商业欺诈的专项整治工作;承担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四)市场体系建设科
拟订全市商务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规划、指导、协调、促进第三产业发展和拟订相关政策;拟订规范全市市场体系的政策措施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推进流通标准化;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研究提出引导市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负责拟订大宗商品批发市场规划、城市网点规划和推进商业体系建设和内外贸一体化区域商贸物流基地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报废汽车管理、老旧汽车更新。
(五)市场运行调节科
监测分析柳州市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柳州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消费品储备(肉类、食糖及部分生活必需品等)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承担酒类流通管理工作。
(六)对外贸易科
拟订柳州市对外贸易(含加工贸易、边境贸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自治区下达我市的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除粮食、棉花外)进出口总量计划的组织实施;负责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的申报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进出口商品许可、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的管理,依法办理加工贸易批准证及负责进出口企业经营资格备案;组织、管理和指导境内外涉外商品交易会;协调指导外贸促进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全市对外贸易运行状况,研究外贸运行和结构调整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措施建议;对外贸易进出口的统计分析及信息发布;指导、督促对外贸易、出口加工企业在进出口环节的安全生产管理。
(七)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
拟订全市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进口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技术贸易管理工作;承担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以及服务贸易促进工作;负责汽车零部件出口基地有关项目的审核和申报,并监督实施。
(八)对外经济合作科
拟订全市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及劳务合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推进对外投资、承包工程及劳务合作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境外投资(金融类除外)、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接受国际无偿援助和对外援助的管理以及拟订业务管理办法;综合管理本市公民出境就业,承担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外援项目和对外援助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工作。
(九)东盟科
拟订全市对东盟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经贸合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建立全市与东盟国家相应机构间经贸合作机制;指导我市企业与东盟国家开展经济贸易业务;组织有关企业参加中国一东盟博览会;组织企业参加在东盟国家举办的商品交易会、展览会。
(十)口岸管理科(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
拟订全市口岸发展规划并协调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口岸基础建设;负责口岸设立、撤销、重新启用、恢复运行的审理上报;协调全市口岸各单位之间的工作;组织处理口岸现场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负责全市打击走私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十一)人事科(纪检监察室)
承担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委管出国人员审查及柳州市外派我国驻外经济商务机构、代表机构人员选派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党群和纪检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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