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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放心肉”工程实施方案
 

一、实施“放心肉”工程主要内容:

    (一)加强家畜屠宰行业的源头管理,规范各定点屠场内生猪交易行为。对每天交易10头活猪以上的生猪交易户实行定栏注册交易管理,把好生猪屠宰源头关。

    (二)规范定点屠宰场的生产操作程序,组织定点屠场生猪技术人员和肉品品质质量检验人员的从业上岗培训。强制推行肉品品质质量检验工作,确保定点机械化屠场出厂肉品质量合格,安全放心。

    (三)抓住重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猪贩子给猪活体“灌浆”,及每天从定点屠场交易后离场的活猪成为市区私宰肉主要来源的两大管理难题。将现行的活猪过称计重交易模式改革为活猪议价、劈半胴体吊挂计重交易的模式。在机械化定点屠宰场建立电子吊挂称重、交易打单结算系统。

    (四)通过政策鼓励各定点机械化用屠宰场积极推进“放心肉”专卖店进超市、进社区、进市场的网点建设,力争本年度建成15处“放心肉”专卖场店。卫生、工商、动物检疫、税务和整规等部门互相配合,扶持“放心肉”经营企业试行家畜肉品定点配送,推行批量采购肉品单位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

    (五)计划在第三季度,组织市区三家机械化屠场推进屠宰现场电子摄像监控系统建没,计划在7月上旬完成该系统的安装、调试,投入使用。

    (六)各行政执法部门分工负责,强化对家畜行业和肉食品流通环节的行政监督管理,加大力度查处私屠滥宰窝点,严历打击在流通环节经销病害肉、注水肉和私宰肉的违法行为。

二、如何实施“放心肉”工程:

    (—)制定《柳州市家畜屠宰及肉品市场管理办法》,经市政府审定批准后,将通过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

    (二)经市家畜屠宰及肉品市场领导小组审定,组织协调相关行政部门和定点屠宰企业,稳步推进定点屠宰行业和肉食品市场交易秩序的管理工作。

    (三)组织在我市的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持续一段时间,宣传报道国家对家畜屠宰管理的法规条例及政府对食品安全工程的政策文件,充分报道私宰肉品和病害肉品对消费者的危害,让市民群众都来关心支持“放心肉”工程。

    (四)市商务局报请自治区商务厅批准,组织全市68户家畜定点屠宰厂、场(点),开展生猪屠宰技术人员和肉品品质质量检验工作从业人员上岗培培训;要求经定点的机械化屠宰企业同时核定各屠宰场技术工人及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名单报市商务局备案,强化行业管理,并组织实施生猪屠宰生产现场全过程电子摄像监控系统建设。

    (五)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在家畜定点机械化屠宰场中强制推行肉品品质质量检验工作。加强行政执法检查,制止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是经检验不合格的家畜肉品出厂。为确保市民吃上安全合格的“放心肉”,对明知故犯的屠宰企业,严查重罚,直到停产整顿,取消经营许可。

    (六)市商务局牵头,会同整规、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税务等部门组织引导市场服务中心、“放心元”肉品公司,中食公司、佳用公司等单位开展“放心肉”经营业务,实施“放心肉”专卖店、品牌店进连锁超市、进社区、进集贸市场的网点建设。

    (七)工商部门负责加强对各集贸市场肉品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指导各市场的经营者建立家畜肉品市场监管员制度;对家畜肉品经销单位或个人实行定市场、定经销者、定摊位、挂牌亮证经营的市场管理制度。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公猪肉、母猪肉等有可能影响特殊人群身体健康的肉品,监督其必须挂牌公告销售。督促各市场管理者认真负责的担负起家畜肉品集贸市场准入的查证验票工作,对没有履行职责,放任病害肉,“注水肉”,没有证、章、票或者证、章票不全的家畜肉品进场销售的,工商部门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隐患的性质,对责任单位严查重罚。

    (八)卫生监督部门牵头组织对批量采购家畜肉品量较大的人、中专院校、幼儿园、医院及单位食堂、宾馆酒楼、快餐店的家畜肉品批盖采购的管理,强化购肉索证索票制度的行政监管,逐步用“放心肉”品牌企业的定点配送,取代现行个体业户的无证照、无管理、无安全保障的配送。

    (九)在家畜屠宰行业和家畜肉食品流通环节的行政监督管理工作中,监管工作关口前移,行政管理部门与行政相对人的企业签订“放心肉”目标管理责任书。

    (十)商务、工商、税务、畜牧等部门相互协作,强化对家畜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督管理,各屠宰企业出厂的生猪屠体必须加盖有动物检疫合格验讫印章,屠宰厂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必须随行持有动物检疫合格证、增值税票、工商交易管理费票和定点屠宰服务费票。出厂的家畜肉品必须标明销售市场,持有一证、两章、三票齐全,没有以上票、证、章或者票、证、章小全的肉产品一律不许出厂。由工商和税务部门在屠场出入口处把关检查。

    (十一)工商、畜牧、卫生等部门协作配合,对在集贸市场、批量购肉单位等流通环行销售和加工的家畜肉品,严格查验其票、章、证手续,对没有手续肉品在市场销售的,由工商部门予以没收处罚;配送用肉单位的,由卫生部门没收处罚;在屠宰点从道路运送过程中的无票、证肉品,由商务部门没收处罚。罚没后的无票证肉品必须集中送检疫部门检疫,合格后才能重新投放市场销售。

    (十二)由市整规办牵头,组织工商、商务、公安、检疫、卫生、物价、监察等部门抽派人数不少于30人,再次组成柳州市家畜屠宰及肉品市场专项整治联合执法队,继续开展打击私宰、规范屠宰行为,严格市场准入的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地点设在市家畜屠宰管理处。

    (十三)家畜肉食品是全市人民每日不可或缺的主要副食品,家畜肉食品的安全工作关系干家万户,责任重大.为了保障我市家畜屠宰及肉品市场管理工作平稳顺利开展,由市政府给予“放心肉”工程拨款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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